山西亏损国企老总获判无期后上诉被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4日11:2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24日电 记者今日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号称山西“国企第一贪”的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原经理、山西大典商贸公司原经理宋建平贪污、挪用公款一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宋建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悉,宋建平在职务期间大肆运作数亿元国有资产,先后以家人、同学的名义,承包、开办多家公司。到二00六年三月被“双规”时,他的“宋氏王国”资产已达二点六亿元人民币。

  今年二月,太原市中院依法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数罪并罚,判决宋建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出抗诉,宋建平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故裁定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判处宋建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宋建平原系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经理,山西大典商贸公司经理。二00三年至二00五年期间,宋建平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焦炭出口贸易先后侵吞公款人民币七百四十三万余元;二00四年三月至六月,宋建平将大典公司与瑞士冶金国际资源公司焦炭出口业务中结汇款一千七百九十八万美元隐匿国外据为己有。

  二00五年底开始,宋建平利用担任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经理之便,在公司改制中,将国有资产二点五三亿元隐匿意欲侵吞,后在上报山西省财政厅审核中案发。


不支持Flash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